初次接触合同签署的人,面对密密麻麻的条款,往往充满忐忑。毕竟合同一旦签订,后续若发现问题,不仅处理麻烦,还可能让自身权益受损。因此,签订合同时务必谨慎,而有一个条款堪称合同的 “安全阀门”,缺失它极有可能在未来陷入被动,这就是 “争议解决条款”。
“争议解决条款” 专门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分歧,提前规划处理方案。它如同合同的 “护航员”,在纠纷发生时,为双方划定清晰、公正的解决路径,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具有极强的独立性,即便合同最终被判定不生效、无效、撤销或终止,它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为双方提供持续的保障。《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也明确规定,合同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不受合同效力变化的影响。
那么,如何拟定一份完备的争议解决条款?具体可从以下维度着手:
1、协商前置:设置明确的协商期限,如 “争议发生后 7 日内,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为和平解决争议留出空间。
2、引入调解:约定中立第三方或专业调解机构介入,借助外部力量调和矛盾。
3、仲裁或诉讼二选一:若协商调解无果,需明确选择仲裁还是诉讼。选择仲裁,要细化仲裁机构、地点、规则及语言;选择诉讼,则需确定管辖法院,可围绕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等协商确定。
4、明确执行主体:指定具体的争议解决机构,例如 “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或 “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费用承担:约定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等开支的承担方,一般遵循 “败诉方承担” 原则 ,特殊情况依判决裁定执行。
6、合同履行状态:说明争议处理期间,合同其他条款是继续履行,还是暂时中止。
7、违约责任:细化违约方的赔偿责任,涵盖守约方的维权成本。
8、法律适用:尤其涉外合同,需清晰界定适用法律,如 “本合同适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将这些要点融入合同,能在纠纷来临时提供明确指引,降低法律风险,真正发挥合同保障权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