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商务合作场合,为了保证大家更加顺利的进行合作,都会签订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人可能并不那么懂合同应该怎么拟定,结果就导致可能出现无效合同。
那么,如果不小心签了无效合同,这意味着当初你费力拟定的合同权益全都失去效应了,应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无效合同的特征。
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及效力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
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的特征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合同的有效要件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三个要件同时具备,则合同有效。不具备其中的任一要件且不能补救的,是无效合同。
2、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而无效的合同是自始无效,不允许当事人履行,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
3、由国家予以取缔。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取缔的权力属于国家审判机关。仲裁机构虽然不是国家机关,不享有国家权力,但依据《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机构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包括有权确认无效合同。
(三)无效合同的效力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时。
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部分合同内容无效的情况下,如果无效部分不会影响到合同的其他部分,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非实质性条款或非主要条款无效的情况下。如果无效部分影响到其他部分,则其他部分也将无效。
因此,大家在签约合同之前,就得保证所拟定的合同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这样才能保证你的签约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