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之前有一家公司的老板,在电子合同还没出现之前,他每天都要飞往多个城市跟多家公司进行签订合同。 同时还需要跟多家公司进行对账结算,这样又比较费时费力。而现在有了电子合同,他可以足不出户,只需要喝一杯咖啡的时间就可以完成这些事情,而且还减少对账的麻烦。
相比于传统的纸质合同,电子合同显著更加高效,便捷。近年来在互金、旅游、以及其他供应链领域的快速发展,电子合同的势头发展迅猛。不过,由于电子合同的签署是在线上完成的,不会像纸质合同具体可感,所以许多用户仍然对电子合同存在诸多疑虑。特别是电子合同能否跟纸质合同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事实上,无论是《合同法》还是《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也从立法层面确立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
一、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
传统的纸质合同具备最基本的法律效力,但不能较长时间的保存合同信息,以方便日后调取查看。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如果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供日后查用”,即符合书面形式的法律规定,应具有书面形式的效力。
该法还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双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直接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果用数据电文来签盾合同,则不能以使用数据电文为由,从而否定该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目前,许多国家法律将电子合同视为与书面合同“功能等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中可以引入了数据电文的形式,从而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二、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能引起学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载体,在诉讼中,不仅仅是合同形式,同时也是具有重要证据意义的权利义务根据。
当然,电子证据应该是介于物证和书证之间的一种独立证据。对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可以把它归类于“视听资料”类,而《合同法》也规定了电子合同可以作为书面合同的形式。因此,我国法律在证据采纳方面的规定并不构成
将电子证据采纳作为证据的障碍。
三、电子签名的效力与电子合同的成立
按照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只有“自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可以成立”。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13条,电子签名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字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使用电子签名制作的数据仅让电子签名人所控制
(3)签署后,在电子签字上面做任何改动都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的内容和形式做改动,都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它不仅是作为技术用语,它也可以作为法律用语。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4条明确规定:“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是同样具备法律效力的”
我们可以看出,只有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才能与纸质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即书面效力。 这是我国《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它确立了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同时为电子合同发法律效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升级,电子合同才可以帮助人们节省物力和时间上的成本。体验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便利时,当然也需要提高线上操作环节的重视,认知每个流程上的效力,应认真确认每一个“指尖点击”之后,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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