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签名技术的发展,在各种签署场合中,如租赁、采购、销售等,都会用到电子合同签约,就连大家新入职公司时,很多公司也都采用电子劳动合同签约。
电子劳动合同签约,能给企业HR人员减轻大量的工作量,也能为企业节省成本。但是电子劳动合同毕竟是电子合同的一种,跟纸质合同多少还会有一些区别。在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些事项千万要注意。
这不,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遇到了一些意外。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带大家看看。
基本案情
于某于2020年12月10日通过某物业公司面试后,任该公司项目物业秩序部程序员一职。2020年12月17日,物业公司向于某出具《电子签名使用授权书》,明确将使用电子签名完成所有相关文件的签署。随后,于某填写了入职须知,书面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当日,物业公司人事李某通过微信向于某发送“扫码入职”二维码,双方进行电子合同的签署,于某微信回复“同意”,随后回复“完成扫描”。同日,于某在“劳动合同签收单”上书面签字确认已收到劳动合同。2022年3月7日,于某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认为某物业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该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71105元。
判决结果
对于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
裁判理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事后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物业公司在于某办理入职手续时要求其签订电子劳动合同,于某同意并完成电子合同的签署,在“劳动合同签收单”一栏中明确也已收到劳动合同,据此可以认定于某已根据公司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符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应当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随着电子数据技术的日益发展,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网页、电子文档等各种电子信息进行交流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通过电子网络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已然成为一种新形式。
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电子劳动合同?
如今,很多企业都在使用电子劳动合同与员工缔结劳务关系。大家在进行签约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将来引发劳动争议,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选择具备缔约人身份认证、谈判磋商、合同电子签名、合同存储与调用等功能的第三方平台。可以选择获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的“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提供商”。为确保公平,也可以选择独立于电子劳动合同缔约双方的第三方平台(如签盾等),该平台必须有过硬的技术支持和个人数据保护系统。
2、注重签约主体的身份识别与验证。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在初次使用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时应确保自己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完成实名身份认证,在身份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同时还需要注意第三方平台的身份验证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核对结果与填写内容是否存在较大误差,若核实结果显示对使用人的身份信息无法验证,应当及时终止签订。
3、关于电子劳动合同内容,在内容上,电子劳动合同与常规纸质劳动合同并无太大差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即可。在签署时,一定要对各项内容条款仔细阅读,以防存在隐藏坑,例如将可能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列入电子劳动合同内容中。
4、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缔约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因此,在正式签订电子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电子数据形式和劳动者进行商议、确认,避免因为未履行协商的程序而产生争议。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可以将已签订完成的电子劳动合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劳动者进行二次确认,劳动者也可以下载签订完成的劳动合同作为纸质文件保存。
电子劳动合同已经是越来越大的趋势,大家在签订时要打起12分的注意,避免用人单位给你挖下各种潜在的坑。如果关于电子签约有更多的问题想要沟通,也欢迎咨询,我们在电子合同签约领域有着多年的使用经验,各种电子签约问题都能给到相应的建议,希望大家能通过交流一同成长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