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在办案平台的应用管理上,不仅明确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文档同等于加盖实物印章的纸质书面材料法律效力,而且规定了符合《电子签名法》的电子签名,行政执法主体应当采纳和认可。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电子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制作、使用管理电子印章,使用已向公安机关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备案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署、验证等活动。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照、协议、凭据、凭证、流转单等电子文档合法有效,与加盖实物印章的纸质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电子签名,行政执法主体应当采纳和认可。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电子案卷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指导和规范“互联网+”行政执法新模式的需要。在此之前,一线执法人员对应用电子签名、电子送达、电子档案等新技术仍存在顾虑,通过在制度层面上支持与规范,使得后续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过程中有了更高效、便捷、规范、具备法律效力的数字化能力支撑。
据悉,目前,广东有超过五千家执法主体、超十万名执法人员上线使用,已累计办理案件近百万宗。“粤执法”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已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等作为重要数字基础设施,在政务服务的各类高频事项办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解决了纸质文件签署盖章弊端,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一网通办,助力政府机构行政执法的效率提升,增强群众服务满意度。
签盾专注于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底层应用功能开发,可以为政府机构提供一站式的电子签名服务,通过API接入政务管理系统,集成“身份认证、电子签约、数据存证”等电子签约能力,满足文件线上提交,审批、签字盖章及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