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同时,国家政策也大力支持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印章等数字化基础应用服务,电子签名在各行业领域的也逐渐普及应用。然而相对一直沿用的纸质签约,不少人对电子签名以及电子签约产生诸多误解。比如“电子签名不被法律认可”,“ps印章签署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可以随意修改”等。
首先,在《民法典》关于电子合同的规定有明确,电子合同视为书面形式一种,受到法律认可。其次,在《电子签名法》中,也规定了可靠电子签名才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可靠电子签名需满足“真实身份”“真实意愿”“原文未改”“签名未改”的条件。最后,根据《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指出,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在线签署,并由第三方存储服务商提供存储服务。同时依托国家权威CA机构提供数字证书,保障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因此,电子签名是受法律保障的,签署电子合同,需要先进行主体认证,获取CA发放的数字证书,生成电子签名。再经过意愿认证,整个过程通过时间戳、加密传输、哈希算法等技术手段进行证据链保全,同时还会通过区块链技术上链存证,使之不能轻易被修改,确保电子签名以及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
但法律条文也规定了不适用电子签名的场景:
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简言之,在使用电子签名时,需要注意身份真实、意愿真实、合同和签名都没有改动,才能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如果事后对电子签名的效力有疑义,可以通过验签方式来解决,并且出具全链路证据报告,以及互联网公证书,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