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的影响,在线化、数字化的管理服务呈现上升趋势,电子合同也越来越被政府以及企业青睐,作为线上合同签署形式,满足了异地签署以及少走动、少接触等需求。虽然电子合同仍然是作为新兴的签约方式,但是在法律上,已经规定了,电子合同也是书面合同形式的一种,同等于纸质合同的法律效力。
那么,相较于纸质合同,电子合同书面形式特征有哪些?
电子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以电子形式订立的合同,相较于纸质合同,首先在要约和承诺上是不同的,纸质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是通过面对面或以信件、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缔约的过程,而电子合同则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缔约承诺。
其次,相较于纸质合同受到时间、地域的限制,电子合同签署双方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因为,电子合同的订立是通过网络签署平台操作完成,签署主体双方可以不见面、同时不受到时间、地域的限制,实现了移动签署,并且在签署时效上,更加的快速便捷。
最后是相较于纸质合同,电子合同的创建、签订、管理、存储无需使用到纸张、完全实现了电子化,即通过数据建立双方的缔约协议,签署主体只需要在线上签署平台上传电子合同文件,发起签署、双方意愿确认进行签署即可,其签署的时间、地点以系统签订为准,快至1-3分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