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2026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6〕第8号公告,对《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
• 新规在第十条第一款明确增加:“对于银行评估风险较高的电子支付业务,鼓励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高安全认证方式。”
• 新规自2026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
• 此次修改还删除了电子支付交易限额相关规定,完善了交易纠纷处置条款。
• 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的《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也已公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了电子签名的可靠性认证标准。
一、新规改了什么?
2026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6〕第8号公告,对《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核心变化有三项:
1.增加高安全认证方式要求:在第十条第一款最后增加“对于银行评估风险较高的电子支付业务,鼓励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高安全认证方式。”
2.取消交易限额:删除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取消了电子支付交易限额的相关规定。
3.完善纠纷处置: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银行应当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的争议,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鼓励客户与银行之间运用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新规自2026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二、为什么要改?
原《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出台于2005年,当时我国电子支付刚起步,技术和安全体系尚不完善。原有的限额规定针对的是密码技术不足、盗刷风险高的情况。
如今移动支付普及、用户习惯改变,原有的限额规定已难以适应业务实际。央行在公开征求意见时表示,《指引》中关于电子支付交易限额、交易纠纷处置等有关规定已不符合当前的业务实际,需进行修改。
三、对银行意味着什么?
影响维度 | 具体内容 |
系统升级 | 风险较高的电子支付业务需支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认证方式 |
流程优化 | 取消交易限额后,银行可设计更高额度的支付产品 |
合规要求 | 需建立健全电子签名管理体系,确保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 |
纠纷处置 | 需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承担主体责任 |
四、更广泛的政策信号
不仅仅是央行。2026年2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议通过《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经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9部门同意,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电子单证中电子签名的可靠性认证,依照《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五、银行应如何应对?
1.评估现有电子支付业务中哪些属于“风险较高”类别
2.确保相关系统支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认证方式
3.选择合规的电子合同服务商,确保持有CA牌照、通过等保三级认证,如签盾
4.建立电子签名的全流程管理和存证体系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央行新规是强制要求银行必须用电子签名吗?
A:新规表述为“鼓励采用”,并非强制。但对于银行评估风险较高的电子支付业务,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高安全认证方式已成为明确的政策导向。
Q2:新规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A: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6〕第8号自2026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
Q3:银行现有的电子合同系统需要做哪些调整?
A:需要确保系统支持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名功能,建议选择签盾等持有CA牌照、通过等保三级认证的电子合同平台。
央行新规明确了电子签名在银行业务中的政策地位。签盾电子合同平台持有CA牌照、通过等保三级认证、采用国密算法,可为银行提供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电子合同解决方案。领取免费试用,了解银行如何快速满足新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