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 和 “合同生效” 这两个概念常常让人傻傻分不清。无论是签订电子合同,还是传统纸质合同,搞懂它们的区别,才能有效避免潜在风险,守护自身权益。那么,这二者究竟有何不同?
合同成立与生效分属不同维度。合同成立聚焦于合同是否实际订立,属于事实判断层面;而合同生效关注的是已订立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具备法律效力,属于法律价值判断范畴。并且,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必要前提,只有先确定合同存在,才有探讨生效的意义。根据《民法典》,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明确区别后,如何判断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合同成立需满足存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这三个要件。而合同生效则要求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只有准确把握这些要点,才能在签约时规避风险,让每一份合同都成为权益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