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浪潮席卷各行各业的当下,电子合同凭借高效便捷的优势,成为众多企业开展商务合作的新选择。然而,电子合同签署过程中,签字盖章的形式变化,引发了诸多关于合同效力的疑问。其中,“电子合同只有一方签章是否有效” 这一问题,更是困扰着不少合同当事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协议单方签字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若为传统书面合同,仅有一方签字,缺少另一方签字或盖章,原则上该合同并不成立。电子合同的情况同样如此,若未事前签订确认书,仅一方完成签章,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合同本质上是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达成合意并通过签字、盖章等形式予以确认,单方签章无法构成完整的合同订立过程。不过,法律也存在特殊规定,在签字或盖章前,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此时合同可视为成立。
合同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生效,合同要产生法律效力,还需满足一系列生效要件。首先,合同当事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再者,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最后,若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有特殊要求,还需满足相应形式要件。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特殊履行情形除外。
为避免电子合同出现单方签章的无效风险,在签订过程中有诸多细节值得注意。签约前,双方务必保持充分沟通,对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达成清晰共识,减少履约过程中的纠纷隐患。选择电子合同平台时,要优先考虑合规可靠的第三方平台,这类平台严格遵循《电子签名法》,通过签署意愿认证、履约提醒等功能,保障签约流程规范,像签盾电子合同签约平台就凭借专业服务收获良好口碑。此外,签约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如签署记录、数字证书、身份验证信息等,都应妥善留存,这些电子证据在合同出现争议时,将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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