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了很多HR人员与入职员工签约的新方式。在进行电子劳动合同签约的时候,如果没有公章,这份电子劳动合同还是否有效呢?
有效。我国的合同法就有规定:《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但是,如果公司起了纠纷,你想要证明自己曾经在公司工作过,你可能需要准备其他的材料。法官判案是讲求证据链的,只有电子邮件是不够的。可以作为曾经任职证据的材料有:
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者工作牌(盖有公章的最好)
②工资卡、工资条、工资邮件
③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等
④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现在支付宝就可以查到,记录分为PDF和图片版,都支持下载)
一般来说,电子劳动合同会带有公司的电子印章。
所谓电子印章(签名)并不是实体印章的图像化,而是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点说,电子印章(签名)就是一个能够识别出具体盖章人(签名人)的电子数据密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所以,电子印章和实体印章一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