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都在使用电子合同签约,由于各种电子签名相关技术的防护,让电子合同签约对比纸质合同签约,更加的不容易被篡改操作,安全性也得到了提升,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你在使用电子合同签约的时候,就绝对的没有问题。
在电子合同签约的时候,大家经常会犯下意识的错误,接下来要讲的这几个误区,你可能都有遇到过,一定要了解。
误区1:“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效力一样,闭眼签就行”
真相:电子合同需满足《电子签名法》三大要件——真实身份、真实意愿、内容不可篡改。
若平台未采用可靠电子签名(如无时间戳、无区块链存证),合同可能因“形式瑕疵”被判无效。
误区2:“条款密密麻麻,反正对方是大公司不会坑我”
真相:《民法典》明确规定,格式条款中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无效。
例如某平台协议中“用户违约需赔偿100倍服务费”的条款,被法院直接否决。
误区3:“电子合同改个字没关系,反正对方发现不了”
风险:电子合同一旦被篡改且无留痕记录,可能被认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整份合同无效。
误区4:“只要双方认可,条款怎么写都行”
致命伤:合同若涉及“损害国家利益”“违反公序良俗”(如约定代孕、赌博分成),即使双方签字,也自始无效。
电子合同签约不是儿戏,一定要认真对待,我们要将电子合同签约的这种方式作为我们的一种手段,用来方便我们的日常签约生活,这样才是电子合同签约的真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