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签名在政务、房地产、人力资源、建筑、金融等多个垂直领域大放异彩,成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推手。然而,随着电子签名的广泛应用,合同纠纷、伪造签名等问题也随之而来,让不少人对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产生疑虑。
事实上,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和《民法典》早已为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正名,明确规定可靠电子签名具有与传统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据统计,截至2023年5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中使用电子签名作为证据的案件已超过16万件,且数量逐年递增,这充分证明了电子签名在司法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和认可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签名并不等同于可靠电子签名,其“可靠性”至关重要!许多电子签名纠纷案件的败诉,往往是因为所出示的电子签名无法完全证明签名人的真实意愿,不属于可靠电子签名,从而缺乏法律效力。
那么,什么是“可靠电子签名”呢?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靠电子签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1、专人所有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如数字证书的私钥)必须专属于电子签名人,不能被他人持有或使用。
2、专人使用
电子签名只能由电子签名人本人在签署时控制和使用,且能够事后证明签名行为是由本人完成的。
3、签名未改
电子签名在签署后应保持完整,任何对电子签名的改动都能被发现,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原文未改
电子签名所关联的电子数据(如合同内容)在签署后也应保持完整,任何对原文内容和形式的改动都能被发现。
简而言之,可靠电子签名就是“专人所有、专人使用、签名未改、原文未改”的签名方式。这样的签名方式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还能有效防止签名被伪造或篡改,从而保障签名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选择和使用电子签名时,请务必确保其符合可靠电子签名的标准,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同时,也建议企业在引入电子签名时,选择权威、可靠的第三方电子签名服务商进行合作如签盾等,以确保电子签名的安全性和法律效力。